This Archive : 20071029
2007.10.29 *Mon
好詭異
之前賓妮仔發了一個blog給,據網上一些人說她是“愛禮絲”
我只是覺得好詭異啦。跑去看了眼之后才發覺原來是一個別的雜志的寫手。
完全不認識的人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也用這個筆名?(她blog上沒說)
或者她也是莫名其妙被人看做成了“愛禮絲”?
總覺得“愛禮絲”還不至于有名,或者寫得好到會被別人盜用。
看到那個MM在自己的blog上寫第一次見到晴天不二 ,就更覺得詭異
我的第一篇初審就是不二仔過的。只要一問就是很清楚的事……
義憤填膺的跑到貼吧回了一個帖子。
只是出于自己作品的愛護,雖然我寫得還不成熟,但每個作者都愛自己的作品。
(好像會不自覺地變激動……)
一個完全不知道什么地方冒出來的人憑借幾句話就要把我的勞動成果全部占為己有。
似乎很大方地說自己不追究失去的權益,甚至完全不提那筆在我眼里閃閃發光的版稅 。
我想她不是不想追究,只是因為她根本沒辦法追究完全和她沒關系的權利嘛。
不過如果真的另有其人是《最小說》的愛禮絲
那么那個偷偷投馬甲稿給不二仔的人又是誰?
那個總是被ryogi催稿的人有是誰?
那個老是纏著梁MM要看圖的人又是誰?
那個改《戀愛習題》改的死去活來的那個人又是誰?
不是我嗎?
天哪!
好詭異。
看到有人信誓旦旦的說“愛禮絲”是我冒充的時候,只有一個想法……
她是愛禮絲,那我是誰????(怒)
不過就是和最初一樣的,也一直有某個id要在網上說愛禮絲寫的不好。
我確實寫的還很不成熟,不過無論好不好都是文字說話的
所以無論有再多的傳言,或者風浪,最終都讓文字去解釋一切吧。
(回過頭才發覺其實無數的人都早就知道了,包括柯艾全體,落落,朱古力,賓妮,年年,??,一直給我提供kuso靈感的蔥……)
順便說句著作權是受法律保護的~~
大家不能做違法的事哦!
我只是覺得好詭異啦。跑去看了眼之后才發覺原來是一個別的雜志的寫手。
完全不認識的人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也用這個筆名?(她blog上沒說)
或者她也是莫名其妙被人看做成了“愛禮絲”?
總覺得“愛禮絲”還不至于有名,或者寫得好到會被別人盜用。
看到那個MM在自己的blog上寫第一次見到晴天不二 ,就更覺得詭異
我的第一篇初審就是不二仔過的。只要一問就是很清楚的事……
義憤填膺的跑到貼吧回了一個帖子。
只是出于自己作品的愛護,雖然我寫得還不成熟,但每個作者都愛自己的作品。
(好像會不自覺地變激動……)
一個完全不知道什么地方冒出來的人憑借幾句話就要把我的勞動成果全部占為己有。
似乎很大方地說自己不追究失去的權益,甚至完全不提那筆在我眼里閃閃發光的版稅 。
我想她不是不想追究,只是因為她根本沒辦法追究完全和她沒關系的權利嘛。
不過如果真的另有其人是《最小說》的愛禮絲
那么那個偷偷投馬甲稿給不二仔的人又是誰?
那個總是被ryogi催稿的人有是誰?
那個老是纏著梁MM要看圖的人又是誰?
那個改《戀愛習題》改的死去活來的那個人又是誰?
不是我嗎?
天哪!
好詭異。
看到有人信誓旦旦的說“愛禮絲”是我冒充的時候,只有一個想法……
她是愛禮絲,那我是誰????(怒)
不過就是和最初一樣的,也一直有某個id要在網上說愛禮絲寫的不好。
我確實寫的還很不成熟,不過無論好不好都是文字說話的
所以無論有再多的傳言,或者風浪,最終都讓文字去解釋一切吧。
(回過頭才發覺其實無數的人都早就知道了,包括柯艾全體,落落,朱古力,賓妮,年年,??,一直給我提供kuso靈感的蔥……)
順便說句著作權是受法律保護的~~
大家不能做違法的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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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很厉害啦
因为你们创作了 最小说 这样一本对我们而言很重要的杂志
要加油啊
cheer up~~Y晨自己唉,这就是生活,同样经历过迷茫,经历着迷茫,即将经历迷茫,有的时候迷茫是生活的常态,慢慢的旧的迷茫会清晰,新的迷茫会出现。自己我有时候也会这样想的。
有时候看到其他朋友都在做着许多事情~
好象就只有自己在原地踏步没有进步的样子~
无论如何都觉得自己做得不够~winko自己阿亮加油!流星自己很快你就会忘了这个纠结的事了~~~chirana自己我發現十三面相少女跟我一樣是用繁體字的耶*V*peach